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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第三方现场检测的特殊要求

发布时间:2013-08-01   发布人:沐辰

北京市关于第三方现场检测的特殊要求

根据北京市建委京建发【2012199号文件要求:实行工程实体质量第三方检验。建设单位在混凝土结构工程验收前应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对工程结构实体进行抽样抽测,抽测数量不应少于6个构件(应包含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及各构件类别)。检测单位应出具正式检测报告,作为结构验收的重要依据并存档。

其中丰台区丰安质【2012001号文件要求:第三方抽检应包含各混凝土强度等级及构件类别,且抽测的竖向承重构件应不少于总数的2/3,第三方抽检的构件不应与监理的平行检验抽检的构件相同,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下,每个混凝土强度等级的抽测数量不应小于3个构件,当单位工程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时,建筑面积每增加1万平方米,每一混凝土强度等级增加一个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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